Young girl smiling in class Close up head shot of boy in school Girl holding hand up, with teacher at white 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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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 (Bullying)

校園欺淩可能成為兒童未能就學的原因。作為家長,若您的子女正受到/曾經受到欺淩,或出現欺淩行為,您應當知道如何應對。

 

什麼是校園欺淩?

 

校園欺淩有哪些類型?

 

校園欺淩的徵象與症狀是什麼?

 

校園欺淩行為的特徵是什麼?

 

校園欺淩發生於何處?

 

為何會出現校園欺淩?

 

我如何應對校園欺淩?

 

學校有何職責?

 

學校應採取何種措施防止校園欺淩?

 

學校應向校園欺淩的受害者提供何種支援/幫助?

 

學校應向校園欺淩的行爲人提供何種支援/幫助?

 

若不滿學校的處理我該怎麽做?

 

是否有其他可用支援?

 

什麼是校園欺淩?

校園欺淩是一種故意、有意識的傷害、威脅或恐嚇他人的行為。這是教育部(DE)對校園欺淩的定義。

學校負責向所有學生提供最佳標准的教育。安全適宜的環境是達成此目標的基礎。不確定、隱密和恐懼的氛圍會滋長校園欺淩,其自身的性質會破壞並降低教育質素並造成人身傷害。因此必須以明確堅定的態度,通過學校和當地的社區機構正確加以處理。

 

校園欺淩不僅影響當事人,還影響課堂、學校社區中的每個人,並最終影響到整個社區。發現校園欺淩並以合適的方式處理,需要高度的集體警戒意識。

 

校園欺淩有哪些類型?

校園欺淩包括各種行為:

 

 

  1. 學生行為

(i) 人身攻擊:

此行為包括推、擠、踢、打,亦可能採取嚴重的身體攻擊方式。在極端行為案例中,可能使用武器,如匕首。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出現此類行為。

 

(ii) 口頭攻擊:

這種情況下,聲音被用作武器。口頭攻擊可以採取羞辱、傷害或侮辱的方式,重複攻擊同一個人。此類校園欺淩通常針對具有明顯的身體外貌、口音或聲音特征,及學習能力較高或較低的受害者。辱駡亦可能透過暗示性評論對學生的性取向進行攻擊。(使用匿名電話是一種十分常見的口頭欺淩方式,學生甚至教師均可能成為受害者。)

 

(iii) 恐嚇:

恐嚇通常採用極具攻擊性的身體語言和語調,強迫受害人去做他/她不想做的事。欺淩者的面部表情或臉色可傳達挑衅和/或不滿的情緒。他們不斷威脅受害者,打擊其自信。

 

(iv) 排斥:

該行為通常由欺淩者發起。某些或所有班級群體故意孤立、排斥或不理睬受害者。排斥的行為可能包括傳播評論、散佈受害者可能無意間聽到的流言蜚語,或在黑板、公共場所寫下誹謗性言論。

 

(v) 勒索:

此行為指向受害者強取錢財,若受害者無法立即滿足要求則對他/她進行威脅。受害者的午餐、晚餐票或午餐費可能被拿走。欺淩者亦可能強迫受害者為其偷盜財物。欺淩者可能單獨教唆受害者,將其牽連入罪行中。

 

(vi) 損壞財物:

欺淩者可能專門破壞受害者的財物。因此可能損壞、偷盜或藏匿其衣物、課本或其他個人財物。

   2.    成人行為

無意或出於其他原因,身處學校環境中的成人可能透過以下方式,參與、慫恿或加重校園欺淩行為:

(i) 羞辱學習差/突出或其他方面有缺點的學生。

(ii) 使用諷刺/反面的語言評論學生的外貌或背景。

(iii) 使用含有脅迫及威脅含義的手勢或表情。

校園欺淩的徵象與症狀是什麼?

雖然受害者經常保持沈默,但從其心情和行為的變化可看出他們正受到傷害。校園欺淩的受害者感覺無助並受到欺淩者行為的打擊。從而導致不安全感、恐懼感的增加,自信心喪失及隨之發生的自尊心減少。這樣,受害者變得更為脆弱。在極端的案例中,校園欺淩可導致自殺。由於早期干預最爲關鍵,因此對任何行為的變化保持高度警覺極為重要。

 

受到欺淩的學生可能出現以下某些徵象和症狀:

 

  • 某些身體疾病,如肚子痛、頭痛。

  • 對上下學表現出焦慮;更願意被集體接送上下學,或避開上下學的正常時間。

  • 性情和/或行為的變化。

  • 焦慮或精神緊張的迹象-失眠、厭食、哭泣、尿床、做惡夢、口吃、變得內向或不合群。

  • 個人物品和/或衣物的損壞或丟失。

  • 錢財需求增加,及/或偷盜錢財。

  • 無法解釋身上的瘀傷或傷口。

  • 學習成績下降或學習的熱情和興趣減弱。

  • 不願及/或拒絕說出困擾他/她的原因。

  • 自我傷害及企圖自殺。

 

 這些現象和症狀單獨出現未必表示學生正受到欺淩。但是,若多種處徵象或症狀或同一徵象或症狀反複出現,則需要作進一步的調查以確定學生是否受到影響。

 

校園欺淩行為的特徵是什麼?

校園欺淩是一種持續的、以支配他人為目的的隱密行為。

 

任何學生均可能被欺淩而不敢聲張。最新研究表明,多達20%的學生受到校園欺淩行為的影響。

 

受害者各有不同。他/她可能是敏感、情緒化、被動、不合群、社交或學業上較成功的人,或可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可能有著不同的種族/文化/宗教/性取向等等。

 

在正常活動期間,學生可能互相戲弄或嘲弄對方。但是,這樣的行為有時會演變成欺淩行為。此行為的嚴重性和持續時間與受害者對口頭、身體或心理侵害作出的反應直接相關。

 

受到欺淩的受害者是無辜的,但是一些學生無意中的舉止可能更容易招致欺淩行為。一般公認的是,校園欺淩是一種學來的行為,可以由個人或團體實施。欺淩者通常表現出無安全感、自尊心較弱且學習成績較差、追求權力、喜歡炫耀、愛妒忌、且比同齡人更缺少動力。

 

他/她可能由於缺乏憐憫,而使他/她相信受害者理所應當成為欺淩的對象。

 

重要的是,學校必須認識到任何學生均可能成為校園欺淩行為的受害者或作惡者。

 

校園欺淩發生於何處?

校園欺淩通常發生在自由活動時間,如課間或午餐時間。當沒有取得授權的成人監督他們的行為時,欺淩者會欺負受害者。

 

研究表明多數欺淩行為發生在操場上。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多種:

 

  • 監督不力;

  • 缺乏建設性的遊戲和遊戲場所;

  • 隱密的場所遮掩了反社會行為;

  • 學生可“合夥”欺淩受害者;

  • 噪音很大,遮掩了正在進行的行為;

  • 遊戲的性質,如需要身體接觸;

  • 學生的年齡相差較大,導致個頭較小、年齡較小的學生更易受到欺淩。

 

欺淩可能發生的其他地點包括:-衛生間、衣帽間、儲藏間、走廊、淋浴間、更衣室、和校巴。要減少欺淩行為,必須加強監督。欺淩亦可能發生在教室內。因此教師應在提供穩定安全的氛圍上承擔重要責任。無論程度輕重,必須勸阻學生進行口頭或人身攻擊。同樣,教師自己亦不得使用貶低和諷刺性語言或任何身體暴力。

 

上學,放學途中亦為反社會行為的出現提供了機會。

 

務必認識到校園欺淩亦可發生於學校以外地區。通常此類問題會對青少年的社交生活產生影響,且可能於青少年組織內更為明顯。

 

為何會出現校園欺淩?

發生欺淩行為的原因複雜多變。以下是一些較常見的原因:

 

  • 錯誤地認為侵害行為是可接受的;

  • 為在朋友或同伴前贏得地位;

  • 為贏得重要成人的注意;

  • 無聊;

  • 勒索;

  • 抵消學習上和社交上的失敗情緒,以及來自父母的壓力;

  • 兒童中的被虐待/忽視的受害者亦可表現出實施欺淩的傾向。

 

我如何應對校園欺淩?

 

  • 不要忽視徵象或症狀

  •  不要自行處理

  • 與您的子女進行交談,傾聽其心聲並嚴肅對待

  • 將得到的細節或資訊寫下來

  • 保留可能證明所發生事件的證據,如短信、筆記、以及電子郵件等等

  • 確保您的子女沒有危險

  • 盡快聯絡學校,並安排會晤以討論問題

  • 如果您需要支援,請讓朋友或親戚同行

  • 保持鎮靜,盡量以理性的態度有條理地陳述問題

 

學校有何職責?

校委會對改善和保障學生的福利負有法律職責。校委會的職責請參考2003年教育及圖書館(NI)法第17、18和19章。校委會必須確保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為學生提供安全環境,完成對他們的教育。

 

校長的領導能力是擬定和實施一系列應對校園欺淩政策的關鍵。此類政策需要學校員工的參與(包括教學人員及非教學人員),並經過與家長和學生的討論,才能擬定。青年職員可以為學校環境外的欺淩行為提供持續的證據。

 

所有相關人員必須清楚地了解政策的宗旨、責任和目標

 

學校應採取何種措施防止校園欺淩?

當學校形成互相關懷的氛圍,並被納入導師關懷系統的一部分,此時實施反欺淩政策最為有效。校方必須清楚地表明校園欺淩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學校應鼓勵學生報告特定事件並為其他學生的福利負責。 學校員工必須本著為人師表的精神,為學生創造一個積極向上的氛圍和安全的環境。

 

 

1.  提高意識(範例)

 

(i) 反欺淩政策應成爲學校紀律政策的一部分。

(ii) 該政策應以書面形式分發給每個人。

(iii) 主管人員必須監督所有學校政策的擬定與實施。

(iv) 員工關注日應作為首先組織的工作坊之一。

(v) 學生關注日隨後應以海報、問答卷等形式組織。

(vi) 由家長教師協會(PTA)組織的晚會可為學校提供一個讓家長參與的機會。

(vii) 可開展社區關注計劃,如護士/教堂一起,警察/青年團體一起。

課堂活動可以極大地提高學生的意識,如英語;戲劇;社會研究;PE;健康教育;學校集會;EMU和兒童保護活動/安全計劃。

 

2.  監督

 

(i) 密切監督發生欺淩行為的「熱點」區域。

(ii) 高年級學生可承擔相應的責任。

(iii) 確保所有的學校員工均經過培訓,並且有相應的職權(特別是非教學員工)以有效地履行職責。

(iv) 將學校的相關政策告知巴士公司。

(v) 錯開午餐時間。

(vi) 為新生提供「暫時休息」區域。

(v) 錯開響鈴時間。減少在學校的活動時間。

(viii) 將操場分隔成較小的活動場所。

(ix) 為新生和高年級學生提供獨立的衛生間。

(x) 健康有益的遊戲,可能由自願者進行監督。

 

3.  記錄程序

 

(i) 應當建立存檔所有欺淩事件的記錄程序。(最好能提供標准表格)

(ii) 應指定專人就正在發生及/或嚴重個案作出詳細分類記錄。

(iii) 應報告嚴重事件。

(iv) 應通知事件所涉及學生的家長,以便他們可以支援他們的子女或學校。

(v) 家長應知道如何就已知的欺淩事件,聯絡負責的人員。

(vi) 任何傷害都要拍照。如果情節嚴重,請報警。

學校應向校園欺淩的受害者提供何種支援/幫助?

 

  • 向受害者和家長保證,已嚴肅對待並將處理事件。

 

  • 盡快與受害者會面。要求書面記錄所發生的事件。如有必要提供指導,事件於何時/何地/如何發生?

 

  • 與單獨的目擊者會面,試圖更清楚地了解事件真相。

 

  • 幫助受害人策劃自我保護方法,以及再遇到此類事件時的應對方法。

 

  • 幫助受害人。要求一名年齡較大的兒童與其親近或「隨身陪伴」。

 

  • 利用課程重新豎立自信心,如戲劇、詩歌、視頻、兒童保護計劃等等。

 

  • 同意採取行動-如與欺淩者談話,並讓他們知道欺淩行為是不可接受的。

 

  • 檢討日:在約定的短期內安排與受害者會面,以檢討狀況。

 

  • 可能轉介至其他機構-如心理學家、臨床衛生官員、教育福利、青少年服務。

 

學校應向校園欺淩的行為人提供何種支援/幫助?

 

  • 盡快與欺淩者及其家長會面。要求書面記錄所發生的事件。(何時、何地、如何發生)

 

  • 強調是行為本身而非學生不可接受。

 

  • 建議可接受的行為方式,並突出學生已表現出的良好行為。

 

  • 欺淩者必須承擔任何傷害/損害/破壞的責任並作出相應賠償。

 

  • 利用課程突出可接受的行為。個人和社會教育、班會、戲劇。

 

  • 聯絡其他機構——教育心理、臨床衛生官員、社會服務、青少年團體、青少年服務。

 

  • 同意採取行動:讓欺淩者知道此類行為將被密切監控。

 

  • 檢討日:由於欺淩者可能需要正確行為的支援,同意短期內與他/她會面。

 

  • 若合適可能轉介至其他機構。

 

如果不滿學校的處理我該怎麽做?

校園欺淩已成為初等教育和後初等教育的關注領域。我們希望透過明確的政策以及所有相關專業人士的不懈努力,提高全社會對校園欺淩的意識和正確認識,從而幫助解決此問題。

 

對相關程序不滿的家長應首先:

 

  • 聯絡學校校長以討論問題。若仍不滿意則

 

  • 聯絡學校的校委會主席

 

  • 聯絡教育及圖書館委員會教育福利服務。

 

  • 通過任何其他機構(如兒童法律中心)獲取單獨的建議。

 

是否有其他可用支援?

 

  • ABC (反校園欺淩活動) 071 378 1146 週一至週五 上午 9.30 至下午 5.00

 

  • 兒童熱線 0800 1111

 

  • 兒童保護 071 730 3300

 

  • 兒童法律中心 028 9024 5704

 

  • NICCY 北愛爾蘭兒童與青少年專員

 

  •  其他當地機構包括:

 

    • 教育福利服務-教育及圖書館委員會

 

    • 社會服務部

 

    • 撒瑪利亞會

 

    • 救助兒童

 

    • NSPCC

 

    • 巴德納服務中心